转:用模块管理函数
对于任何一种编程语言来说,给变量、函数这样的标识符起名字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,因为我们会遇到命名冲突这种尴尬的情况。最简单的场景就是在同一个.py文件中定义了两个同名函数,由于Python没有函数重载的概念,那么后面的定义会覆盖之前的定义,也就意味着两个函数同名函数实际上只有一个是存在的。
1 | def foo(): |
当然上面的这种情况我们很容易就能避免,但是如果项目是由多人协作进行团队开发的时候,团队中可能有多个程序员都定义了名为foo
的函数,那么怎么解决这种命名冲突呢?答案其实很简单,Python中每个文件就代表了一个模块(module),我们在不同的模块中可以有同名的函数,在使用函数的时候我们通过import
关键字导入指定的模块就可以区分到底要使用的是哪个模块中的foo
函数,代码如下所示。
1 | module1.py |
也可以按照如下所示的方式来区分到底要使用哪一个foo
函数。
1 | test.py |
但是如果将代码写成了下面的样子,那么程序中调用的是最后导入的那个foo
,因为后导入的foo覆盖了之前导入的foo
。
1 | test.py |
需要说明的是,如果我们导入的模块除了定义函数之外还中有可以执行代码,那么Python解释器在导入这个模块时就会执行这些代码,事实上我们可能并不希望如此,因此如果我们在模块中编写了执行代码,最好是将这些执行代码放入如下所示的条件中,这样的话除非直接运行该模块,if条件下的这些代码是不会执行的,因为只有直接执行的模块的名字才是”main“。
1 | module3.py |